原標題:我市社會治安總體狀態(tài)持續(xù)向好
全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推進會舉行
深圳特區(qū)報2019年11月01日訊 昨日,全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推進會舉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余新國,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萬國營等出席。據(jù)悉,近年來,我市在全國率先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大量矛盾糾紛被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推動了我市社會治安總體狀態(tài)持續(xù)向好,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不斷增強。
隨著我市積極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新時代“楓橋經驗”,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有關領域涌現(xiàn)了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進會上,宣讀了對訴調對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先進人民調解組織和先進人民調解員、先進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表揚通報,市總工會等30個訴調對接工作先進集體、李仁功等50名訴調對接工作先進個人,以及沙頭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沙頭派出所調解室等50個先進人民調解組織、鄧剛等103名先進人民調解員,福田區(qū)勞動信訪調解中心等27個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被通報表揚。三位先進調解員代表分別介紹了從事調解工作的感受和體會,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分享了各自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的做法和經驗。
當前我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還面臨著不少新情況新問題。據(jù)統(tǒng)計,今年1-9月僅法院系統(tǒng)就受理各類案件50多萬件,同比上升約25.7%,這些矛盾糾紛化解任務十分艱巨,互聯(lián)網(wǎng)共享經濟領域矛盾糾紛尤為突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中還存在短板和薄弱環(huán)節(jié)。
余新國表示,要加強聯(lián)動融合,推動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要健全完善預防減少社會矛盾的源頭治理機制、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矛盾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聯(lián)動銜接機制、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建設機制,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探索建立“一站式”糾紛解決平臺等。此外,還要健全組織隊伍保障,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工作合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地方立法工作,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記者 林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