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現(xiàn)場,第二個辯題中,鄧銳律師以辯方二辯身份發(fā)言
2、被典當?shù)钠?/p>
某日于華以租車的名義從海豐汽車租賃公司租走一輛小汽車,經(jīng)鑒定價值18萬元,租期為10天。
次日,于華偽造了車主證明和汽車手續(xù),以10萬元的價格在大庫寄賣行將該車典當后將10萬元揮霍一空。租期屆滿后,海豐公司要求余華交還汽車,否則報警。于華無錢從寄賣行贖回汽車但又害怕被報警處理,只得向親朋好友借錢湊了5萬元交到海豐公司,并向海豐公司寫下保證在一個月之內(nèi)贖回汽車交還海豐公司的字條,實際上于華并沒有贖回汽車的經(jīng)濟能力。一個月后,因于華未能兌現(xiàn)承諾,海豐公司報警后,于華的父母籌錢贖回汽車交還海豐公司。
控方的觀點是于華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辯方的觀點是于華的行為無罪。
3、應該先救誰
周末的一天,吳波帶著新認識的女友母親在北湖公園一起游玩,三人行經(jīng)僻靜處的一座木橋時,因風景秀麗不禁想拍照留影,不要在擺拍時女友與母親不慎同時掉入水中,二人均不會游泳,在湖中不斷撲騰,大聲呼救。形勢緊急,吳波見狀也大聲呼救,但四周無人,吳波遂跳入湖中,先將女友救上之后再返身救母親時,發(fā)現(xiàn)母親沉入湖中死亡。
控方的觀點是吳波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辯方的觀點是吳波的行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