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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11月10日訊(記者 張玲 翁任瑩)11月10日,胡雋律師來到港中旅大廈25樓咖啡廳,咖啡廳店員笑著說,“胡律師,我昨天在新聞里看到你了?!?span style="text-indent: 32px;">11月8日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庭庭長曹啟選將一份個人破產清算裁定書送達至深圳市民呼某手中,這是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guī)《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今年3月1日起實施以來,產生的首位自然人破產人。這條新聞迅速在第二天沖上了新聞熱搜榜,華商律師事務所的陳東律師、胡雋律師以及才智實習律師正是呼某個人破產清算案的管理人。
11月10日上午,胡雋律師代表管理人團隊,接受深圳新聞網和深圳法治發(fā)布記者獨家專訪,詳細介紹了這宗案件的前前后后。
(點擊查看此前報道: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件裁定 首個“破產人”在深圳產生)
記者:你們從什么時候開始成為該案的管理人?
胡雋律師:從今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以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個人破產庭和深圳破產事務管理署,都在按照條例規(guī)定遴選符合個人破產的管理人。我們是今年9月12日接到深圳中院的指定,指定我們擔任這一起個人破產清算案件的管理人。從9月12日到11月8日呼某被正式裁定宣告破產,共2個多月時間,我們已經完成第一階段的管理人一系列工作。
《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從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記者:呼某為什么能成為首個“破產人”?
胡雋律師:社會上很多公眾也會提到這樣的問題,就是《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債務人的遴選門檻是什么?我們把握最基本的尺度就是,首先要符合誠實且不幸的標準。這個案子會成為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件,和之前深圳中院已經裁定受理的個人破產重整、個人破產和解案件情形不太一樣,具備以下幾個特點:
它是第一宗法定意義上的,需要法院來宣布破產的案件。個人破產重整或個人破產和解則不同,它們是債務人和債權人達成一定的意思自治,通過協(xié)議的方式償還債務或免除債務。我們這宗個人破產清算案,是需要法院通過司法強制力宣告破產,以及進入破產程序的。
第二個,呼某的負債規(guī)模不是特別高。據我們掌握的情況,呼某負債規(guī)模在100萬元以內,本金在80萬元左右,利息20萬元左右。此外,負債類型比較單一,主要集中在金融機構貸款。
第三,呼某本人參與到破產程序的意愿比較強,也符合我們對債務人的遴選標準。我們了解到,她之所以負債這么多錢的主要原因,也是她對所有參加培訓機構的學員以及老師的遣散費用的支出。我們認為,她履行社會責任以及還款意愿,都是符合我們的社會價值導向和個人破產立法的宗旨的。所以,我們最后促成了她成為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的破產人。
記者:律師作為破產管理人,需要做什么工作?
胡雋律師:破產管理人的工作要求,在條例里已經很明確寫到了,簡單概括就是最開始的債權申報以及核查、對破產人財產的調查,以及對豁免財產清單的審查,到后續(xù)對破產人的財產接管、處置、變賣以及分配。因為這個案件屬于清算案件,到后期進入免責期的監(jiān)督考察等,一系列與債務人履行有關的所有事項,都需要管理人也就是律師的參與。
記者:沒有先例可循,作為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管理人的工作,難在哪里?
胡雋律師:因為是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我們確實沒有可參考和可借鑒的案例。從目前的工作模式和工作狀態(tài)看,相較于同體量的企業(yè)破產案件來說,確實要復雜得多。復雜在于,個人破產條例對于財產申報、財產調查和豁免清單的審查以及免責期的考察,都做了非常詳細且具體的規(guī)定。
比如說,財產申報債務人除了要申報自己的個人財產和以及相關的財產權益之外,還要申報本人共同居住的近親屬(比如配偶、未成年子女)所有與之相關利害人的財產以及財產權益等;
第二,要申報的財產的復雜體現(xiàn)在,要申報大眾所了解的現(xiàn)金、車輛、房產這類現(xiàn)金資產和實物資產,也要申報投資收益(股票、基金、這個案子存在的分紅型保險、對外投資相對應的股權收益)也都需要調查;
這個案子需要進入免責考察期,按照法律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免責考察期需要三年,如果存在違反免責考察期的限制情形的,可能還要延長兩年。也就是說,我們至少還有三到五年的監(jiān)督責任。這個在企業(yè)破產案里是不存在的。所以,個人破產清算案管理人的工作量更大,工作時限更長,對管理人的要求更高。
11月10日上午,胡雋律師接受深圳新聞網和深圳法治發(fā)布記者獨家專訪。
記者:三年免責考察期到底考察什么?
胡雋律師:從11月8日呼某被正式宣告破產之后,11月9日起,她就正式進入三年的免責考察期。按照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裁定的豁免財產清單,我們已經對她的豁免財產的金額,額度以及類型進行了限制。
目前這個案子的情況是,呼某個人豁免財產總共加起來在3800元左右(每個月),加上專屬于她本人的社會保險金大概在600元左右,所以每個月豁免額度在4400元左右。除此之外,呼某每個月的收入支出以及財產變動情況,都需要向管理人以及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報告。超過4400元部分,按照條例規(guī)定,都需要交到管理人指定的賬戶,并由管理人統(tǒng)一監(jiān)管,并定期向全體債權人報告及分配。
三年免責考察期內,還有一些債務類型是不會被豁免的。當然,呼某這個案子不存在其他債務類型。但是有的個人破產清算案,比如專屬于人身損害的賠償金,比如應該支付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比如和行政機關有關的罰款或者罰金,包括一些因為故意侵權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天然具有履行義務的這一類型債務是不會被免除的。當然也有例外情況,比如破產人已經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繼續(xù)履行可能對破產人產生重大影響的,才可以申請免除。
第三,關于期限的縮短。比如,在三年內提前履行了三分之二的債務,打個比方,欠了100萬還了70萬,已經滿足了履行三分之二債務償還的,免責考察期是可以提前到一年結束的;如果還了35萬滿足了三分之一債務償還要求的,是可以提前在第二年結束免責考察期的。結束之后,管理人作為監(jiān)督機構,向破產管理署、全體債權人會議征求意見,并報人民法院裁定批準“是否可以終結免責考察期”。如果免責考察期終結之后,接下來所有沒有償還的債務,到期都免除了。
這個免除的決定,是包括已經申報的債權人,和沒有申報的債權人。也就是說,三年之后或者提前結束免責考察期之后,只要人民法院作出了免責考察的裁定,呼某就真正意義上免除了所有的債權債務,尤其是債務。
免責考察是基于呼某基本的生活情況、就業(yè)能力和目前可獲收入的綜合判斷的結果。三年內,假設極端情況(比如,真的沒有額外收入)每個月只能掙4400元。那么,這種情況下,只要她是一直遵守考察期間的相關規(guī)定,我們一樣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免除她的沒有清償?shù)膫鶆盏摹?/span>
11月8日上午,深圳中院破產庭庭長曹啟選(中)將一份個人破產清算裁定書送達至呼某手中。
記者:關于個人申請破產,您有什么法律建議可以分享?
胡雋律師:從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以來,深圳已經實現(xiàn)了個人破產條例規(guī)定的和解、重整以及清算三個程序。通過對這三個程序的比較,以及我們接到這個案子的體會看,我們有幾點需要跟社會公眾分享的觀點:
一、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是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的。不論是想申請破產的債務人,還是已經進入破產程序或者是法院準備受理破產程序的債務人債權人,都可以通過目前公開的渠道(比如個人破產信息網站以及司法局對應的網站)去查詢對應的個人破產條例。深圳破產法庭也會定期在它的官方公眾號上發(fā)布個人破產案件的受理情況。可以說,我們了解個人破產案件受理情況的渠道是暢通的。
二、一系列申報破產的指引,以及相關的說明材料已經非常完備。我們也希望有意愿申請破產的債務人,可以按照指引積極地準備資料。
三、從我們辦案經驗看,能夠被受理的破產申請,“誠實、信用”是最重要也是貫穿始終的原則。我們也希望想各位申請破產的債務人,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不要以為可以“先把其他的負債還上了,親朋好友的負債可以最后還”,或者可以“免責之后再還”,或者一些不正當理由的負債,沒辦法解釋來源的負債等……企圖蒙混過關。
一般抱有這樣心理的債務人,最后得到的結果都是駁回破產申請。哪怕進入了破產程序中,但是在程序中我們發(fā)現(xiàn)了這些問題,一樣也是可以撤銷的,甚至還會追究虛假申報破產的責任。
所以,我們在這里也提醒有意愿申請個人破產的債務人,一定要堅持“誠實、信用”原則。
記者:呼某將在三年里如何償還債務
胡雋律師:接下來呼某在三年免責考察期償還債務的途徑和構成分成三部分。一個是呼某的工資收入。我們了解到,之前呼某從事的是不定時不定期的工作,工資收入很微薄,基本和她的豁免財產金額相持平。目前呼某也在積極尋找新的工作,有一份新的工作正在接洽。一旦這個新的工作崗位能成功入職的話,她的償還能力將有較大提升,多出豁免部分金額的收入,將用來償還全體債權人的債權。
第二部分,我們之前也了解到,呼某為女兒購買了兩份商業(yè)分紅型保險,已購買了將近10年。這10年時間所積累的保單對應的剩余現(xiàn)金價值,應該也有一部分。這部分經過債權人會議的表決,將來是可以處置和分配的。后續(xù),我們也會對這部分財產進行監(jiān)管和處置。
第三部分,債務人呼某之所以負債,是因為她所租賃的場所突然倒閉,一系列連鎖反應導致她的培訓機構倒閉。租賃場所也需要向呼某支付一筆相對應的賠償金,用來彌補呼某的損失。這部分賠償金也會于近期進行分配。我們將來會對這部分賠償金依法依規(guī)接管,并向全體債權人作二次分配。
以上三部分,就是呼某償還債務的構成。當然我們也不排除債務人有預期外的收入,打個比方,呼某買張彩票突然中獎了,這種預期外的收入,我們也會給債權人進行分配。
記者:個人破產申請人是否要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胡雋律師:根據目前個人破產條例的規(guī)定,所有管理人的報酬都是財政資金專項支出的。具體報酬的標準還要根據管理人工作難度、工作質量等因素考慮。目前還沒有一個詳細的數(shù)據。
但是可以明確的是,不需要破產申請人墊付相關管理人的費用的。真的有意愿申請破產重整或個人破產的債務人,也不需要有其他的顧慮,只要符合個人破產申請的條件,可以盡快地按照個人真實意愿來完成申報工作。
【關于胡雋】
胡雋律師,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深圳市破產管理人協(xié)會跨境破產工作委副主任。主要執(zhí)業(yè)方向為破產重整與清算,近年來作為主辦律師辦理了多宗全省范圍內有影響力的一級管理人案件,除此之外,作為案件負責人還辦理了10余宗二、三級破產案件,在破產重整與清算領域積累了大量的實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