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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不系安全帶或將不再罰司機!3月21日前可提交意見

2019-03-12 08:45來源:深圳特區(qū)報

原標題:乘客不系安全帶或將不再罰司機!你支持嗎?

深圳特區(qū)報2019年3月12日訊 乘客不系安全帶,卻要司機來“買單”,這一問題的討論始終伴隨著深圳交警的執(zhí)法過程中。記者獲悉,《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將修訂,在交警部門公布的修訂意見中對這一規(guī)定進行了修改,司機有望不再為乘客的違法自掏腰包。同時,其他的修改條款也正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2016年,深圳交警對不系安全帶開始進行專項整治,駕駛人和乘客(含后排)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最高可罰款500元。然而,“乘客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只罰駕駛員”這一處罰規(guī)定遭到不少營運車輛駕駛員的質疑。2017年7月9日凌晨,的士司機周師傅好言勸乘客系上安全帶,然而乘客非但不聽,還惡言相向催促開車,由于周師傅沒有理會這位乘客的要求,并拿出手機報警,結果乘客惱羞成怒,一拳打了過去。事實上,近年來,因駕駛員提醒乘客系安全帶而被乘客毆打的現象屢見報端,營運車輛司機委屈又無奈。

記者采訪了多名出租車司機,他們普遍認為,在司機履行了勸說義務后,乘客依然不聽勸而違法的,交警應該處罰乘客。否則,對乘客起不到約束力,無法養(yǎng)成系安全帶的習慣,只會坑了更多的司機。而交警部門也表示,目前對乘客不系安全帶的規(guī)定不夠完善,特別對出租車、長途客運車輛等營運車輛,乘客在車輛啟動時系好安全帶,途中解下安全帶被查獲時,在此情況下仍然對駕駛人處罰不合理。

近日,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發(fā)布了關于公開征求《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改意見的公告。其中,對乘客不系安全帶只對司機罰款的規(guī)定有所變動,原來相關規(guī)定擬修改為“經機動車駕駛人提醒后,乘車人不聽勸阻在機動車行駛過程中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對乘車人罰款五百元?!庇浾卟稍L中,這一變動得到了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支持,“我覺得挺好的,誰犯錯誰承擔責任”、“這就挺公平的,我們司機只能盡力提醒”……

記者了解到,市人大常委會已經將《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訂工作列入了2019年的立法計劃,而根據交警部門公布修訂建議稿中可以看到,此次有13處擬進行修改或增加。其中,關于變更車道、買賣駕照分、遠光燈使用等問題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修改。根據公告,社會各界人士可在3月21日前,通過郵寄(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支路1006號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法制科814室)、電子郵箱(jiaojingfzk@163.com)、電話(0755-83162822)以及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微信、網站等方式向交警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交警部門將吸收、采納相關意見或建議后,修改建議稿,提交市人大常委會。(讀特首席記者 解樹森 文/圖

[責任編輯: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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